敦煌市認真落實新時期“好干部”標準,統籌推進干部工作“四大體系”建設,努力打造忠誠干凈擔當干部隊伍。
建立任人唯賢、人事相宜的選拔任用體系。堅持事業為上,建立以做成事為主、考試推薦為輔的干部識別體系,注重干部在一線選拔,任職向一線傾斜;在全市開展組織工作大調研,認真研判班子配備情況和配備需求,建立近中遠期干部人才庫;從戰略高度持續抓好年輕干部培養選拔工作,注重把優秀年輕干部放到基層一線、重要崗位和吃勁崗位鍛煉,年內提拔35歲以下科級干部占提拔干部總數的20%以上,為縣鄉領導班子換屆做好準備工作。
建立崇尚實干、帶動擔當的正向激勵體系。強化制度保障,落實重大改革創新及時獎勵制度,修改完善考核辦法,將考核結果與公用經費、科學發展業績考核、干部提拔任用等掛鉤,激勵干部擔當作為。強化關心保護,細化容錯糾錯辦法,建立改革創新風險備案制度,對重大改革創新項目進行全程審核備案,作為容錯的重要參考。啟動實施6個農村鎮周轉房建設項目,改善鄉鎮干部工作生活條件。
建立實績為先、精準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。認真落實《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條例》,改革年度考核辦法,打破平均主義,對農村鎮和四類機關部門分類定等,按分類賦予不同考核優秀率,同時考核居前部門大幅提高個人優秀比例,考核落后部門降低個人優秀比例。全面推行工作任務清單、積分制管理辦法,出臺《年度考核稱職以下等次干部甄別處置辦法》,對個人積分最后10%人員,集中甄別,視情節予以處置,警示干部擔當作為。
建立覆蓋各方、周密嚴實的監督管理體系。強化政治監督,健全領導干部政治素質識別和評價機制,建立干部政治素質檔案。強化選任監督,嚴格落實“凡提四必”等要求,切實防止“帶病提拔”。充分發揮干部監督聯席會議制度、“12380”舉報平臺、審計等方面的監督作用,加大提醒函詢誡勉力度,借力群眾監督、輿論監督,實現全方位管理。